08財經談談什么是ST股和PT股
ST股
滬深證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據(jù)1998年實施的股票上市規(guī)則,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xiàn)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由于“特別處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縮寫是“ST”),因此這些股票就簡稱為ST股。上述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xiàn)異常主要是指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連續(xù)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guī)則:
(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遼物資”,08財經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審計。
由于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于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qū)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么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
PT股
“PT”的英語 Particular Transfer(意為特別轉讓)的縮寫。這是旨在為暫停上
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別轉讓服務”。對于進行這種"特別轉讓"的股票,滬深交易所在其簡稱前冠以“PT”,稱之為“PT股” 。
根據(jù)《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guī)定,上市公司出現(xiàn)連續(xù)三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ι罱灰姿鶑1999年7月9日起,對這類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第一批這類股票有“PT雙鹿”,“PT農商社”,“PT蘇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別轉讓與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點區(qū)別:(1)交易時間不同。特別轉讓僅限于每周五的開市時間內進行,而非逐日持續(xù)交易。(2)漲跌幅限制不同。特別轉讓股票申報價不得超過上一次轉讓價格的上下5%,與ST股票的日漲跌幅相同。(3)撮合方式不同,特別轉讓是交易所于收市后一次性對該股票當天所有有效申報按集合競價方式進行撮合,產生唯一的成交價格,所有符合成交條件的委托盤均按此價格成交。(4)交易性質不同。特別轉讓股票不是上市交易,因此,這類股票不計入指數(shù)計算,成交數(shù)不計入市場統(tǒng)計,其轉讓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顯示,只由指定報刊設專欄在次日公告。
推出“特別轉讓服務”,是依據(jù)《公司法》中關于“股份公司的股東持有的股票可以依法轉讓”的規(guī)定而設計的。它的實行,既可為暫停上市的股票提供了合法的交易場所,又可以提示投資風險,有利于,V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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